课程大纲:
“国有资产综合管理之房产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经营性资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价培训”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政府买卖服务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
《非招标方式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等系列文件。
随着《物权法》、《民法典》的实施,对国有资产管理及房产管理具有重要影响。
为帮助各单位权力打造和培养一支现代化的、
高水平的优秀资产管理人员,我单位特举办“国有资产综合管理之房产管理、采购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及经营性资产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价培训班”。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主管领导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参加。